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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2
项目名称: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
预算金额:6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标段二)公开招标公告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2
二、项目名称: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合计.00元;
包组1二期紫外线消毒设备:.00元。
包组2中心导流筒,出水堰,PAC加药系统:.00元;
包组3扩容反洗鼓风机&改造鼓风机:.00元;
包组4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00元;
包组5 轴流风机、快速搅拌器、巴氏计量槽、粗格栅、扩容紫外线:.00元。
说明:本次招标共分为五个包组,投标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
四、采购数量:1批,共5个包组。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二期紫外线消毒设备、中心导流筒,出水堰,PAC加药系统、扩容反洗鼓风机&改造鼓风机、 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轴流风机、快速搅拌器、巴氏计量槽、粗格栅、扩容紫外线;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符合《政府采购法》投标人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7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名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3)。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投标报名资料必须逐页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封面需注明本项目名称【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报名资料】、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递交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2020年10月16日上午0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7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投标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标段二)》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 、公告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