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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太平洋中部的马绍尔群岛,二战后成为美国海外核试验场。 可以说,这是一场苦涩已久的核试验。 《洛杉矶时报》2019年发表文章称,1946年至1958年间,美国在马绍尔群岛进行了67次核试验,对太平洋岛屿、海洋生态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此外,美国还长途跋涉数千英里,将内华达核试验场130多吨核污染土壤直接倾倒在马绍尔群岛。 时至今日,当地居民仍然承受着核辐射、海洋生物污染、核废料泄漏等带来的巨大痛苦。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两年前日本政府公布海上排放计划后,太平洋岛国立即表示反对,批评这会给自己带来又一次伤害。 马绍尔群岛多次要求日本寻找替代方案,履行保护海洋环境的国际义务,不能继续将太平洋用作核垃圾场。 近日,日本明星大学教授武峰诚一郎对马绍尔群岛进行了实地考察。 当地民众表示,日本“这种不体贴的行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 当地航海家凯伦说,“我们正在重复历史的悲剧。我们不断被决策者操纵。”
大家都知道,最严重的核事故发生在福岛核电站,该电站产生了超过130万吨核污染水。 多项研究表明,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半衰期长达数十万年的放射性核素。 就连日本自己也承认,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处理的核污染水,有近70%未能达到排放标准。 这些有害物质随着洋流散布到世界各地,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后果。 日本想要省钱,把核污染风险转移给全世界,所以必须承担跨境损害赔偿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有许多国际条约对一国向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进行规范。 例如,1958年《公海公约》规定,各国必须防止倾倒放射性废物,并与国际组织合作,采取措施,防止任何通过使用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水或海水上方空气的活动。 。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都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不得“转移损害或危险”。 日本是《公海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伦敦倾倒公约》等许多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但现在却违反了公约的规定。 当然,必须承担国家责任,承担太平洋沿岸国家的责任。 进行补偿。
从实践来看,这种核污染责任索赔并不缺乏先例。 国际仲裁庭1938年至1941年裁定加拿大特雷尔冶炼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对美国华盛顿州造成损害,要求加拿大赔偿美国。 此案被广泛认为是追究国家跨境污染责任的国际法依据。 后来,到了20世纪70年代,法国因在南太平洋进行近海核试验而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向国际法院起诉; 本世纪初,英国因海底核废料问题被爱尔兰向国际海洋法法庭起诉。 1986年,美国与马绍尔群岛签署自由联合协定,同意对核试验给当地居民造成的财产和个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988年成立的国际仲裁庭裁定美国应向马绍尔群岛支付23亿美元赔偿金。
可见,太平洋沿岸国家可以参考这些案例,在科学衡量自身伤害的基础上,拿起法律武器向日本索赔,捍卫自身权益。
日本政府一直标榜“海洋法治”,却不顾民意,强行将污水排入大海,实际上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暴露了所谓“海洋法治”的虚伪性。保护海洋”的理念。 “排队”的日本,将自己摆在了国际码头上。 等待的将是太平洋沿岸国家的声讨、追责和赔偿,这将是历史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