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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的设置。
那么,该如何正确设置新的危废标识呢?
1. 危废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样式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参考样式如下:
贮存设施标志
利用设施标志
处置设施标志
2. 危废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
企业应当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分区标志,应当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察的位置。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设置示意图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样式示意图
3.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示意图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当明显可见并且易读,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
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
(1)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2)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3)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4)其他包装:位于明显处。